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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保范围
年龄在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二、本保险的特点
保障全面。既保障意外死亡,又保障意外伤残和医疗。 投保范围广。 交费低、保障高。以最低廉的保费给保户提供最大的保障。
三、公司提示:
请仔细阅读保险折内所述之投保规则、保险条款及投保提示后,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如实填写投保单所需填写的内容,否则所签保单将视为无效。
同一被保险人最多可购买本保险2份,超出部分无效。
四、投保规则:
1.一般人身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2.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责任是指: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商业营运性质的公共交通工具,或在学校、医院发生火警时而遭受的伤害;
3.自驾车人身意外伤害责任是指:被保险人驾驶7座以下(含7座)非商业营运性质的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
4.按照《职业分类表》五类以上(含五类)的人群不予承保;
5.患有精神病、弱智者不予承保;
6.双目失明及聋哑者不予承保。
五、投保提示:在保险期间内
1、A类责任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每份以7.1万元人民币为限;
2、B类责任中,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每份以40万元人民币为限;
3、C类责任中,意外住院收入保障保险责任每份以1.8万元为限;
4、D类责任中,特定事故意外伤害保险责任每份以11.1万元为限;
5、根据中国保监委规定,被保险人未成年时发生责任范围内身故,无论购买1份或2份,本公司最高赔付以10万元为限,并将剩余身故责任所对应的已交保费无息退还;
6、A为基本责任,B、C、D为附加责任,在购买A的前提下,可选择购买B/C/D;
六、中国人寿保险“吉祥安心卡”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险责任如下: |
吉祥安心卡(综合保险卡) 单位:元
| 保障项目 |
保险责任 |
各项保险责任限额(元/份) |
选择
责任 |
保费项目 |
A(基本项目) |
一般人身意外伤害责任 |
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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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 |
意外门诊医疗费用 |
1000 |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不含手术费用) |
5000 |
意外手术医疗费用 |
5000 |
B(可选项目) |
飞机 |
400000 |
|
20元 |
火车(含城铁、地铁) |
200000 |
船舶 |
200000 |
C(可选项目) |
住院津贴(180天为限) |
5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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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元 |
重症监护津贴(180天为限) |
D(可选项目) |
特定事故人身意外伤害
(含汽车、电车、出租车)
(自驾车人身意外伤害责任10万) |
6000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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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元 |
意外门诊医疗费用 |
1000 |
意外住院医疗费用(不含手术费用) |
5000 |
意外手术医疗费用 |
5000 |
合计保费 |
A=
100 |
A+B=
120 |
A+C=
175 |
A+D=
185 |
A+B+C=
195 |
A+B+D=
205 |
A+C+D=
260 |
A+B+C+D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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